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因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4名。
一、招聘条件
1、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(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);
2、16周岁至24周岁的登记失业人员。
二、岗位要求
1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,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;
2、身体健康;
3、普通话标准,能熟练操作计算机。
三、招聘程序
1、报名时间:2026年8月24日 —2026年8月29日;
2、报名地点: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(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4)
3、联系方式:0745-2719956
4、注意事项: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,应聘者携带好毕业证、身份证、失业登记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四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:
1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2、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;
3、法律、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五、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凡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资格。
六、待遇
1、按文件规定,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。协议期为3-12月。
2、就业见习待遇:参照怀化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,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。
3、为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。
怀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
2026年8月10日
原始标题:鹤城人力资源市场官微
文章来源:http://mp.weixin.qq.com/s?__biz=MzA4NjM2Nzk4Mw==&mid=2650942083&idx=6&sn=18696556bcb16f8c6e7971885ddc2111&chksm=85d36f3064015bff8d3455377da2cedb9f97a4909c53238be778357f0e72a46df06595edefd4&scene=0&xt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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